香港廉政公署11月4日再次起诉一名港交所前副总裁,控告他涉嫌不诚实取用港交所的内部资讯系统,当中涉及上市公司机密资料。此外,该名前副总裁的母亲同时被起诉,案件于4日中午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讯。
根据廉政公署公告,汤宝衡,39岁,港交所前副总裁,其母亲梁耀珍,68岁,两人同被控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161(1)(c)条。
廉政公署调查发现,汤宝衡于2018年2月至2023年4月期间,涉嫌在港交所的内部资讯系统,多次查阅与其职务无关的上市公司机密资料,而其母亲梁耀珍的投资账户则在随后进行相关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并获利超50万港元。
廉政公署根据早前接获香港证监会转介的贪污投诉而展开调查。廉政公署称,相关贪污调查仍在进行,不排除会有进一步检控。廉政公署与证监会调查本案期间紧密合作,并获港交所全力协助。
对此,港交所回应《财经》表示,已知悉香港廉政公署对其前雇员及其母亲的相关起诉。该名前员工已于2025年3月离职。港交所一向恪守最高的诚信及专业标准,并对此事高度重视。港交所致力于持续强化内部控制与流程管理,并已就香港廉政公署的调查提供全面协助及配合。此外,由于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无法就此作进一步评论。
此前,香港廉政公署9月9日起诉汤宝衡,控告他涉嫌在一宗贪污调查中,不遵照廉政公署根据《防止贿赂条例》获法庭命令而发出的通知书,就其个人财产等资料提交法定声明。
根据《防止贿赂条例》第14条,若廉政公署调查人员有合理理由怀疑任何人士贪污罪行,可向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提出申请,发出通知书要求有关人士提交法定声明,列明其财产、开支及法律责任等资料。任何人士如不遵照通知书办理,可能会触犯有关条例。汤宝衡涉嫌未能向廉政公署提供所需资料,涉及30笔共210万港元存入其银行账户的现金款项。
廉政公署发言人曾指出,贪污是一种非常隐蔽的罪行,廉政公署因此获法定调查权力,以有效打击贪污,包括根据《防止贿赂条例》第14条,申请法庭命令获授权发出通知书,要求受查人士提供所需资料。面对任何妨碍贪污调查的不法行为,廉政公署必定果断执法及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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