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新旧动能加快转换以及房地产持续调整,宏观税负总体呈下行态势,同时地方财政收入尤其是综合财力受冲击明显,财政紧平衡已成为常态。在此背景下,如何稳定宏观税负、如何解决地方财政收支矛盾,事关地方政府积极性的发挥,事关积极财政政策更好落地,事关经济平稳运行,这已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问题,亟待破局。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对此做了方向性、指导性的部署安排,要求“增加地方自主财力”“规范税收优惠”“研究探索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
为贯彻落实2024年7月三中全会提出的“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2026年8月2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附加税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这是落实重要部署的关键举措,不仅标志着我国税收法定和税收制度改革又取得新的进展,还是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稳定性的重要改革措施。
总体上看,地方附加税短期对宏观税负和地方财力的影响相对有限,更主要是简化税费制度、优化税费结构、增加财力自主性、推进税收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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