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17日的陆家嘴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下称“中国央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国家外管局”)局长朱鹤新提到了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一揽子举措。其中,将会发放新一批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额度。
国家外管局官网显示,QDII制度,是指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投资者,经监管部门批准在一定额度内,通过专用账户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一种开放模式。
国家外管局发布的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5月末,累计批准的QDII额度总计为1761.69亿美元。其中,证券基金类占比55.22%,保险类占比23.07%,银行类占比16.59%,信托类占比5.12%。
5月22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下称“整治方案”),希望通过集中整治全面取缔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同日,香港证监会、香港金管局也要求相关机构在开立及管理内地投资者投资账户时采取额外措施,例如关闭以可疑或伪造文件开立的投资账户、关闭零结余不动投资账户、要求新开户签署境外资金来源声明等。
整治方案明确要求,要引导境内投资者通过港股通、QDII及跨境理财通等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
此外,在2025年已出台9条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基础上,朱鹤新表示,将新增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发挥存量和增量政策的集成效应。
2025年9月15日,国家外管局曾发布通知,在跨境投资方面,取消境内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等;在跨境融资方面,扩大跨境融资便利,且简化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登记管理要求;在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方面,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优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
朱鹤新进一步表示,还将全面改革外国直接投资(FDI)跨境政策,更好地服务各国企业来华投资兴业;更好地支持境内主体全球资源配置,在今年已优化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境外放款等制度的基础上,将积极回应市场需求,进一步简化境外直接投资(ODI)、外债等汇兑管理,优化外汇贷款、跨境股权激励等制度。
朱鹤新还指出,上海是金融高水平开放的承载地、试验田。下一步,将支持上海开展更加灵活的贸易外汇结算试点、实施跨境再保险收入境外投资便利化试点、推广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等政策,提升制度集成创新效能,更大力度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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