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长期变化

来源 | 《财经》杂志 作者 | 王小鲁 编辑 | 王延春  

2026年第3期 2月2日出版  

本文8133字,约12分钟

中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要取得改善,宏观经济政策的基本宗旨,应从刺激短期经济增长转向保障经济社会长期健康发展和促进国民收入分配合理化、公众长期福利最大化

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是否合理,事关人民福祉和社会公平。

本文讨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政府、企业、居民间的收入分配关系变化,重点是政府与另两个主体的关系。但在此之前,首先需要就国民收入分配核算涉及的几个理论性问题做一初步探讨。

1.各国的国民收入分配问题研究中,经常使用的初次分配收入和可支配收入指标都不包括各主体的借债收入。这本来是合理的,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这些指标可能无法正确反映真实的收入分配情况,某些债务收入有可能对国民收入分配产生重大影响。例如,如果某个政府或企业大量借债、持续透支,可能实际挪用了国民总收入中相当大的部分。通常假定,借债都必须偿还,因此借债主体只是提前使用了自己未来的收入。但这个假定常常是靠不住的。世界历史上有很多国家政府长期实行赤字财政,以持续借债来填补大量支出造成的亏空,这些巨额欠债从未记为政府收入,但也从未偿还。某些巨型企业在欠下无法偿还的天量债务后轰然倒塌的例子也屡见不鲜。债务在账面上可以抹掉,但最终都会通过各种渠道、以各种方式转嫁到广大居民和众多企业头上。因此不能偿还的大量负债实质上起了逆向转移支付的作用。如果这些情况大量发生,基于“谁借债谁还”假设的国民收入核算就无法正确反映收入分配的实际状况。

216.73.216.109

您看的此篇文章是收费文章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