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备受瞩目的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英文缩写为CBAM)结束了过渡期,正式进入征收阶段。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立法早在2023年就已通过并进入过渡期,但今年元旦这一天是这一机制从“数据报告阶段”转向“财务征收阶段”的里程碑日期。从这一天起,进口商必须真正开始为碳排放支付费用,即购买CBAM凭证。由于CBAM的核算、核查与履约针对的是2026年的出口,因此尽管2026年已经进入收费期,但在具体执行上,2026年的费用将在2027年支付。
“欧盟碳关税”是目前国际媒体和贸易专家对这一机制的最常用的非正式称呼,但欧盟官方并不使用“关税(Tariff)”一词,而是称为“调节机制(Mechanism)”或“价格补偿”,这是为了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规避“加征歧视性关税”的指控,强调其目的是平衡内外碳价,而非单纯的贸易税收。
“全球首款碳关税”
不管欧盟官方承认不承认这是一种“关税”,多个国际研究报告都把欧盟CBAM形容为“全球首个实质落地的碳关税机制”或“全球首款碳关税”,这是第一次有一个大型经济体对进口高碳产品系统性按含碳量征收边境调整费用。有人把CBAM称为“绿色屏障”,批评者则称之为“绿色保护主义”。
其实,自从2005年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后,欧盟内部就开始讨论如何防止高耗能产业因碳成本上升而外迁,从而造成“碳泄漏”。
2019年12月,欧盟委员会公布了《欧洲绿色协议》(European Green Deal),首次正式提出建立“碳边境调节机制”的构想,旨在防止减排目标提高后的“碳泄漏”。
在“欧洲绿色协议”框架下,欧盟委员会在2021年7月提出了“实现55%减排目标的一揽子立法计划”(Fit for 55),其中包含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首个官方立法草案,明确了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五大首批覆盖行业(氢气在后期谈判中加入)。
2022年12月,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经过多轮博弈,就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最终文本达成临时政治协议,确定将氢气纳入覆盖范围,并确立了与欧盟碳市场免费配额削减同步实施的原则。
2023年5月10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法规(《(EU)2023/956号规章》)正式签署;5月17日,该法案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并正式产生法律效力。
2023年10月1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进入过渡期。在这一阶段(2023年10月至2025年12月),进口商仅需按季度履行数据报告义务,提交进口产品隐含的碳排放数据,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2026年1月1日,过渡期结束,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正式进入实质征收阶段。进口商开始需要通过“授权申报人”身份,按周平均碳价购买CBAM凭证。
需要注意的是,2023年5月是法律生效,2026年1月则是征收生效,两者不应该混淆。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成本计算大致遵循以下逻辑:
第一步:计算产品的“隐含排放量”(embedded emissions),即每吨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实际排放了多少吨二氧化碳当量,按经核证的工厂数据或欧盟默认值来认定。
第二步:扣除原产国已支付碳成本。欧盟允许扣除在原产国已经为这部分排放量实际支付且未获得任何出口退税或其他形式补偿的碳价(如碳税或排放交易价)。这意味着,如果出口国虽有碳价但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返还给了企业,这部分金额将不能被抵扣,且该部分碳价不能在出口环节获得任何形式的退税补偿,欧盟只承认企业最终承担的“净支出”。
第三步:对应的“净排放量”按一定的“逐步引入系数”(phase-in rate)折算(随着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免费配额逐步退出,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覆盖比例,将从部分排放逐步提高至2034年的100%)。
第四步:将折算后的排放量乘以“CBAM证书价格”,该价格每周根据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配额拍卖平均价确定。进入2026年后,受征收政策落地影响,该价格目前大致在每吨二氧化碳当量(CO₂e)约90欧元-110欧元上下波动,此前曾多次突破100欧元大关。
因此,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实质上是“按CO₂吨数乘以欧盟碳价”的产品碳成本调整,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固定“从价税(ad valorem)”税率。
各国反应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进入征收阶段之后,欧盟的许多贸易伙伴纷纷表达了不满,指责欧盟这一机制具有贸易保护主义色彩。许多发展中国家则批评说,欧盟的CBAM名义上是气候政策,实质上却是把欧盟的内部成本外溢到发展中国家,违反“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等气候正义原则。
就在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正式生效的当天,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时说,欧方无视中国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的巨大成效,对中国产品碳排放强度设定显著偏高的基础默认值,并将在未来三年内逐年提高,这不符合中国当前实际水平和未来发展趋势,对中方构成不公平、歧视性待遇。该发言人最后说,中方将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回应任何不公平的贸易限制。
“特朗普2.0”时代的美国政府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态度,则更具有攻击性。早在2025年下半年,特朗普便多次在公开集会中抨击该机制为欧洲对美国制造业发起的“绿色经济战争”。就在该机制正式生效前夕,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正式宣布,针对欧盟这一机制对美国企业造成的竞争损害,美方启动“301调查”。
2026年1月1日该机制生效日当天,白宫发表声明称,美国绝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跨国环境税”,并指责欧盟通过行政手段变相削弱美国能源主权和工业竞争力。美方明确警告称,若欧盟不立即对美国出口的钢铁及相关制成品提供“无条件豁免”,美国将根据其2025年通过的《对等关税法》,对进口自欧盟的所有汽车、化工品和农产品加征20%的“防御性关税”。这种“关税对冲”的策略,使得美欧贸易摩擦在2026年开年便陷入了近十年来的最高压状态。
在其他发达国家中,英国表示全面支持欧盟的步调,并紧锣密鼓地筹备其在2027年正式实施的英国版CBAM,以防本国市场沦为高碳产品的“避难所”。日本在多个外交场合表达了深刻忧虑,虽然日方也于今年启动了强制性碳排放交易体系,但其工业界强烈要求欧盟给予日企“同等互认”,否则将面临成本失控的风险。加拿大表示其立场与欧盟高度一致,甚至考虑在北美建立类似的碳关税同盟,利用其清洁电力优势保护本土绿色产业。澳大利亚则在对欧矿产出口额面前显得极为挣扎,虽然工党政府在口头上支持气候目标,但在具体操作层面,澳方坚决要求欧盟在计算碳强度时,必须将澳方尚未完全成熟的碳捕捉技术投入视为合规抵扣项。
如果说发达国家的反应还停留在利益分配的微调,那么新兴经济体的反击则直击该机制的合法性。
例如,三个主要金砖国家反应激烈,但角度不同:印度诉诸法律,巴西诉诸道义,俄罗斯诉诸脱钩。具体来说,印度在世贸组织提起了“争端解决磋商请求”(Request for Consultations),指责该机制严重违反了多边贸易规则,并威胁将对欧盟特定的服务业出口实施对等补偿关税。巴西的策略则更偏向于气候正义的道德高地,其政府联合拉美多国发表声明,抨击欧盟无视发展中国家的历史排放差异,实质上是在剥夺低收入国家工业化的权利。俄罗斯的态度最为冷峻且决绝,由于其能源和金属出口早已受到制裁,加上碳关税的双重夹击,俄方索性宣布,彻底放弃与欧盟的碳标准对接,转而在金砖国家内部建立一套完全独立的“碳足迹核算体系”以示抗衡。
相比之下,中东能源输出国与脆弱发展中国家的处境截然不同。以沙特和阿联酋为代表的中东国家起初强烈抗议,但很快意识到CBAM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尽管增加了传统产品的出口壁垒,却极大地利好其正在大规模投资的低碳氢能和“绿电铝”产业,使其有望在欧洲高端绿色市场占据先机。然而,对于像莫桑比克和孟加拉国这样极度依赖对欧出口铝或钢铁,且缺乏资金进行绿色转型的脆弱国家来说,CBAM的落地几乎是灾难性的,这些国家指责该机制正演变成一种“绿色壁垒”,它们将会因无力支付昂贵的碳核查费用而被迫退出欧洲市场。
化挑战为机遇
由于中国是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随着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进入征收阶段,中国部分高碳行业对欧盟各国的出口,将会受到很大影响。
中国欧盟商会碳市场工作组主席靳博阳表示,从中国和欧盟的贸易往来情况看,受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影响的产品约占中国对欧出口总量的3.5%左右,其中占比最高的是钢铁和铝产品。这两类行业中,那些未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未进行自身碳盘查,只采用默认值进行申报的企业,将面临最为显著的冲击。
目前,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覆盖六个高排放行业,包括钢铁、水泥、铝、化肥、氢能和电力,而中国在钢铁、水泥和铝领域均占全球一半以上的产量。2024年,中国向欧盟出口了价值125亿欧元的钢铁和近40亿欧元的铝产品,即使整体贸易量相比十年前有所下降。
问题在于,中国重工业碳排放强度较高。对于中国钢铁业和铝业而言,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进入征收阶段,不仅增加了它们的财务成本,更是对它们的生产工艺和供应链管理的一次“硬约束”。
据测算,自2026年起,中国出口欧盟的钢铁产品可能面临约6%的附加关税,到2034年(随着欧盟免费配额清零)可能攀升至21%,这意味着每吨出口钢材的成本可能增加140欧元至150欧元。自2026年起,中国出口欧盟的铝产品可能面临约3%的附加关税,预计到2034年将上升至7%至10%,这意味着每吨出口铝材的平均碳成本可能增加40欧元至60欧元,而对于仍在使用自备电厂煤电生产的电解铝产品,这一数字甚至可能突破100欧元。
行业研究预测,受CBAM影响,中国钢铁对欧出口量短期内降幅可能达到18%至25%,铝出口量降幅约为15%至20%,中国部分企业可能被迫将原本销往欧盟的产品转向东南亚、中东或非洲等对碳排放要求较低的市场。
欧盟CBAM既是贸易挑战,也可能成为推动中国重工业加速绿色转型的外部压力。
为应对从今年元旦开始的CBAM征收,中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在2025年底加速完成了对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的首次纳入核算并完成配额预分配。理论上,一旦这些产品在中国国内支付了碳成本,根据CBAM的“抵扣条款”,出口到欧盟时就可以减免相应费用。但由于目前这些配额为免费分配,企业没有为此付出实际碳成本,暂不构成满足欧盟抵扣的条件。
不过,按照欧盟的既定路线图,CBAM绝不会止步于目前的六大行业。欧盟计划在2028年就会先进行一次重大扩容,将下游产品(如钢铝制成品、汽车零部件等)纳入这一机制;到2030年,CBAM涵盖的产品类别将进一步扩大到所有受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覆盖的行业,届时有机化学品、塑料及聚合物等中国出口优势产品也将被纳入其中。这种扩围压力将会倒逼中国更多工业门类开启系统性的低碳转型。
首先,欧盟CBAM实际上发挥了“绿色筛选器”的功能,迫使那些低效、高能耗的落后产能加速退出,而让提前布局氢能炼钢、绿电铝、零碳工厂的中国领军企业在国际市场上获得更强的溢价能力。
其次,相关压力将促使中国企业从单纯的“生产制造”转向“低碳全生命周期管理”,这种软实力的提升是中国制造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的必经之路。
最后,中方还可以把这次挑战转化为机遇,从规则接受者,变为规则参与者,最终成为规则制定者。通过应对欧盟CBAM,中国可以积累大量实战数据,从而在未来全球碳足迹标准、绿色贸易规则的制定中,拥有更有分量的话语权。
总之,在这场由碳定价引发的全球规则重塑中,如果应对得力,中国企业也许可以通过深层的技术自强与制度对标,不仅能够跨越欧盟设置的“绿色贸易门槛”,而且最终还会拿到通往未来绿色贸易时代的“通行证”。
(作者曾在英国多家知名媒体担任资深记者、编辑。作者微信公众号:魏城看天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