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发挥好产业、价格、就业、消费、投资、贸易、区域、环保、监管等政策作用,促进形成更多由内需主导、消费拉动、内生增长的经济发展模式。与此同时,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支持扩大内需。
12月14日,商务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提振消费的通知》(下称《通知》)表示,结合地方实际探索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加强财政、商务、金融政策协同配合等;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适度扩大客户范围,下沉服务“长尾”客户,增强可获得性和便利度。
《通知》还显示,鼓励商家、平台发放消费券,提供更多低息、免息分期等优惠。引导金融机构与商家、平台深化合作,共同开发适应消费行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等。
“下一步,为更有效地促进消费,金融机构可以从多维协同、科技赋能与生态融合等方面系统发力。最终,所有举措都需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服务透明度相结合,以此构建长期信任,推动消费金融在稳健轨道上高质量发展,为扩大内需提供持久动力。”有行业分析人士表示。
结合地方实际探索贷款贴息
《通知》称,鼓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积极开展促消费活动,与金融支持形成合力,更好激发消费潜力。结合地方实际探索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加强财政、商务、金融政策协同配合,引导信贷资金加大向消费重点领域投放。
“在消费金融价格方面,金融机构的发力空间呈现出明显的结构性特征。当前,部分头部机构凭借资金与风控优势,已将利率压至较低水平,纯市场化下调的空间已相对有限,未来进一步的让利很可能需要依赖政策贴息等外部支持来实现。”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薛洪言称。
在薛洪言看来,从金融业全行业视角看,定价处于区间中上层的机构仍然具备优化余地。核心路径在于通过持续迭代风控模型、实施更精细的客群分层与风险定价,从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优质客群提供更具竞争力的利率。“必须清醒认识到,行业整体面临着不良率反弹的压力,若缺乏风控能力的同步提升或更大力度的政策支持,单方面追求利率下行可能会侵蚀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基础。因此,价格优化必须审慎、渐进,以坚实的风险管理为前提。”
在细化落实举措方面,《通知》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结合扩消费工作,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政策衔接、工作对接和信息共享,推动进一步调动金融资源,抓好相关政策措施落地生效。金融机构按照《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等已出台政策要求,统筹内部资源,主动靠前服务,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开展专项行动等,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
此前,监管部门表示,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还款能力和风险情况,实施差异化授信。对于信用良好、有大额消费需求的客户,个人消费贷款自主支付的金额上限可阶段性从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金额上限可阶段性从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针对有长期消费需求的客户,商业银行用于个人消费的贷款期限可阶段性由不超过五年延长至不超过七年。
下沉服务“长尾”客户
“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适度扩大客户范围,下沉服务‘长尾’客户,增强可获得性和便利度。支持金融机构、大型企业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探索扩大消费积分应用。”《通知》显示。
薛洪言称,当前市场仍存在多个值得深耕的“空白点”。除了继续拓展新增贷款,对存量用户的精细化运营尤为关键,特别是针对短期逾期用户,行业目前多以催收为主,缺乏系统性的信用救济机制,可探索推出还款计划调整、利息优惠等柔性方案,这既有助于用户修复信用,也能帮助机构降低坏账损失。
“同时,针对新型消费场景的专属产品供给明显不足,例如绿色消费、数字消费、智慧家居等新兴领域,以及文旅、养老、教育等服务消费细分场景,都需要开发期限、额度、还款方式与之高度匹配的定制化信贷产品。此外,面向县域乡村市场、新市民、灵活就业人员等特定客群的服务也存在空白,需要通过简化流程、创新风控评估方式等,大幅提升金融服务的适配性和可得性。”薛洪言表示。
近期,中诚信国际研究院提出,当前中国服务消费占GDP(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19.92%,远低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水平,并且提升服务消费也符合恩格尔定律,即随着家庭收入水平的提升,娱乐、医疗、教育等服务性消费支出的比重将会提高。此外,消费是居民持久收入的函数,当前居民可支配收入面临增长放缓、分配不均衡、贫富差距等问题,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消费修复。
《通知》还显示,加强大宗耐用消费品、数码产品等消费金融服务,挖掘商品消费升级潜能。根据客户还款能力和信用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发放比例、期限和利率,落实好个人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差异化政策,加快推动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发展。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加强金融机构与内外贸一体化重点企业和平台对接,提供境内外交易撮合服务,完善跨境供应链融资模式,支持更多企业内外贸一体化经营,扩大内贸险承保规模,支持更多优质外贸产品进入国内市场。
“从细节上看,增强金融机构消费贷主要立足三个层面:鼓励金融机构和平台、商超合作;降低消费贷成本,比如降低违约金,降低利率,以精准风控来给予信用好的消费者更优惠的贷款利率;支持跨境,为进出口提供金融支持。”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表示。
鼓励提供更多免息分期等
“鼓励商家、平台发放消费券,提供更多低息、免息分期等优惠。引导金融机构与商家、平台深化合作,共同开发适应消费行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精准获客、灵活促销,形成‘政府+金融机构+商家’扩消费合力。”《通知》表示。
在联合开展促消费活动方面,《通知》还称,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系列促消费活动,推出专门方案、专属产品、专场活动,通过促消费活动触达更多经营主体和消费者,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各地方促消费差异化政策和场景需求,定制和升级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红包服务方案,更好满足补贴资金高效周转、精准直达、定向施策等要求。
扩大政金企对接合作,离不开多种形式的信息共享。《通知》显示,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消费领域重点项目清单,依托信贷市场服务平台等平台或机制,加强与金融机构共享,便利金融机构做好精准对接服务。完善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扩大金融机构参与范围。加快消费领域信用建设,促进信用贷款投放。同时,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引导消费者合理借贷、理性消费。
薛洪言建议,下一步,为更有效地促进消费,金融机构可以从政策、场景等多维协同、科技赋能与生态融合等方面系统发力。从政策协同维度来看,应主动对接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支持工具,降低特定领域消费信贷的综合成本,放大政策合力。从场景融合维度来看,需深化与线上线下各类消费生态的合作,将信贷服务无缝嵌入家电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文化旅游等具体场景,并探索与消费券、会员权益等结合的创新模式。从科技赋能与风控维度来看,要依托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提升客户识别、精准定价及资金流向监控能力,这是金融机构拓展服务边界、管理潜在风险的核心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