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第一创业终于有了处罚结果。
12月7日晚,第一创业公告,全资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一创投行”)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违规被没收保荐业务收入424.53万元,并处以1273.58万元罚款。对相应负责人分别被给予警告与150万元罚款。
此次处罚源于10月底的立案。10月31日,一创投行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一创投行在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可转债项目中涉嫌持续督导业务未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5年10月29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一创投行立案。
资料显示,鸿达转债上市日期为2020年1月8日,后于2024年3月18日摘牌。其发行规模为24.27亿元,存续期限为6年,一创投行为鸿达转债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2023年9月,鸿达兴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4年1月,鸿达兴业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触发强制退市规定;2024年3月18日,鸿达兴业正式摘牌退市。
根据公告披露的细节,一创投行具体违规之处在于:第一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投入及归还情况;第二,未按规定发表核查意见,导致出具的相关持续督导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第三,未按规定履行督促及报告义务。
为此,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针对机构和相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罚。对一创投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424.53万元,处以1273.58万元罚款。与此同时,对两名相关保荐代表人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合计罚没1698万元。
第一创业表示,公司已督促一创投行切实以案为鉴,一创投行诚恳接受处罚,并将深刻反思、整改到位,进一步强化执业质量管控,勤勉尽责、规范运作,全面提升投行执业质量,更好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财经》表示:“从10月29日立案到12月5日下达告知书,仅用时37天,体现了监管效率. 一创投行作为‘看门人’被追责,体现了‘申报即担责’的监管逻辑。”
从财务数据上看,投行业务是第一创业的重要板块。三季报显示,第一创业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9.85亿元,同比增长24.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71亿元,同比增长20.21%。其中,投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97亿元,同比增长15.20%。
第一创业表示,目前公司和一创投行的经营情况正常,本次拟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及一创投行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处罚仍可能会给券商带来潜在影响。“尽管立案调查已经不像之前会一并暂停其他项目,但其实还是会对项目造成一定的影响,可能会导致正在做的其他项目跑了。因为有些项目不想被影响或者担心对其项目过审有影响,所以可能会选择其他券商。”北方一家券商投行人士向《财经》表示。
近几年,证监会对券商投行的监管持续加压。12月6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八次会员大会上表示,投行要切实扛起看门人责任,恪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等原则,夯实投行内控三道防线,从把好IPO(首次公开募股)入口关向全程护航加快转型,引导上市公司规范经营、提升价值,不断筑牢市场发展之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