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强与共同富裕的目标与路径差异

来源 | 《财经》杂志 作者 | 项兵 编辑 | 王延春  

2025年第24期 11月24日出版  

本文5949字,约8分钟

共同富裕既不能仅仅寄希望于个人和机构的慈善捐赠,也不可能通过简单的财富再分配来实现,必须构建科学、系统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支撑

笔者在2021年9月6日《财经》杂志上发表的《全球视野下的共同富裕:聚焦高品质包容性创富》一文中,提出实现共同富裕需要跨越三道坎:第一坎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迈入高收入经济体行列(根据世界银行2025年数据,全球共有87个高收入经济体);第二道坎是从高收入经济体进一步跻身发达经济体(根据IMF 2025年数据,全球共有41个发达经济体)。在41个发达经济体中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实现了共同富裕,包括部分西欧国家(北欧四国、德国、法国、瑞士、卢森堡),以及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日本等。其中,一些发达国家由于人口和地域规模比较小(如瑞士、卢森堡),并不具备追求富强的必要条件。

而美国是个“另类”,因为美国是自英国走向衰败以来唯一实现了富强的国家,但是在共同富裕上并没有成功。此外,值得反思的还有德国和日本:两国在追求富强的道路上都曾经误入军国主义与扩张主义的歧途,历经挫折甚至毁灭,在二战后被迫将发展目标调整为共同富裕,并成功地实现了这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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