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背景下的服务贸易开放发展路径展开系统分析。文章首先梳理了全球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与中国在全球服务贸易中的地位与不足,指出中国服务贸易存在逆差大、比重小、经济依存度低等问题。随后,聚焦海南自贸港在封关运作后的制度优势与发展机遇,特别是在供应链服务、离岸贸易、数字服务等新兴业态方面的潜力。文章提出,海南应通过制度型开放、规制改革、负面清单压缩、数字贸易拓展等多方面举措,打造服务贸易自由便利制度体系,建设成为中国对接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压力测试场”。
最后,提出持续推进制度型开放、深化规制改革、加强政策协同与国际合作等六大政策着力点,以培育海南服务贸易新优势,助力其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由贸易港。
2024年1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三亚听取海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后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要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着眼全方位实施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统筹安排好开放进度和节奏,聚焦实现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大力推进制度型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他还指出,要加紧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政策落地,精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封关运作平稳有序。
2025年7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海南省政府负责人共同宣布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的多项重要举措,其中包括了以下五大重点内容:(1)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将于2025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2)将海南岛全岛建设为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实施以“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制度;(3)实施更加优惠的货物“零关税”政策。“一线”进口的“零关税”商品税目比例将由21%提高至74%,涵盖约6600个税目,并允许岛内享惠主体减免进口税流通。继续实施并不断优化国内居民离岛免税购物政策,研究制定并发布实施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正面清单;(4)实施加工增值内销免关税政策。对在海南自贸港内生产的货物,如果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其产品在销往内地时可以免征进口关税,在岛——内企业之间可以累计计算加工增值率;(5)实施企业/个人所得税“双15%”政策。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海南工作的高端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在发布会上,财政部还宣布,将继续开展有关税种归并和销售税等税制改革方案研究工作。
除了上述重点政策之外,政策发布还涉及与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制度、封关运作、货物贸易自由便利制度等相关政策内容,是自《总体方案》公开发布以来,中央政府层面最为权威和全面系统的海南自贸港政策发布。此次发布对于社会各界深入了解海南自贸港和贸易自由化有关的制度与政策内容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服务贸易自由便利制度是海南自贸港贸易自由便利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海南自贸港服务贸易领域加快开放,全国首张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出台实施。下一步,将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部署,不断完善与高水平自贸港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加快构建自由进出、安全便利的贸易管理制度,适应服务贸易发展要求,加快旅游、教育、医疗等服务业领域开放,推动“既准入又准营”。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海南省自然禀赋和产业发展条件所限,制造业和货物贸易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龙头作用和国内其他地区比相对偏小,服务业占地区经济比重长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具有大力发展旅游业和医疗、康养等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独特优势,1+3+N的产业布局规划也为海南自贸港的服务业开放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因此,服务贸易将成为海南自贸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柱和先导领域。
全球服务贸易发展新趋势
全球服务贸易正迎来数字化推动下的复苏与重构,中国虽稳居贸易大国之列,但在结构、统计与竞争力方面仍存短板,亟须把握新一轮发展机遇。
(一)全面理解和认识服务贸易的内涵与主要形态
1995年正式生效的WTO《服务贸易总协定》关于服务贸易定义为以下四种形态:(1)跨境交付: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方的领土内,向另一成员方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方式,如在中国境内通过电信、邮政、计算机网络等手段实现对境外的外国消费者的服务;(2)境外消费:指服务提供者在一成员方的领土内,向来自另一成员方的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方式,如中国公民在其他国家短期居留期间,享受国外的医疗服务;(3)商业存在:指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方领土内设立商业机构,在后者领土内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方式,如外国服务类企业在中国设立公司为中国企业或个人提供服务;(4)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的身份进入另一成员方的领土内提供服务的方式,如某外国律师作为外国律师事务所的驻华代表到中国境内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根据世贸组织统计,目前,全球服务贸易出口中跨境交付形态大约占据35%左右份额;境外消费形态大约占8%;商业存在形态高达56%;自然人移动仅为2%以下。
近年来,关于服务贸易的第五种形态正在受到广泛关注。这种形态是指附加在商品之上的服务进出口。如附加在出口商品上的研发和设计、信息服务等。最早由欧盟提出了这样的概念并对2025年主要经济体的第五种形态服务贸易进行了预测。其中,因全球最大货物贸易实力的有力支撑,中国第五种形态服务贸易规模位居全球第一。
国际上通常使用的服务贸易统计有两种方法:(1)国际收支统计(BOP:Balance of Payments statistics),主要关注跨境服务交易,即包括跨境交付、国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等三种形态服务交易;但不包括商业存在,现阶段主要根据IMF国际收支平衡表(第六版)核算,国家外汇管理局长期以来定期发布的国际收支表中包括了我国月度、季度和年度跨境服务贸易统计;(2)全口径服务贸易统计(FATS:Foreign Affiliate Trade Statistics),弥补了BOP统计的不足,主要增加了非跨境交易,特别是商业存在(如投资母国企业与投资东道国和其居民之间的交易等),主要根据世贸组织统计标准进行核算。我国现行服务贸易统计采用统计报表和综合核算相结合方法,对重点统计调查项目,如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中国对外投资主体,实行全数调查;同时综合利用相关部门的数据。统计数据由商务部负责汇总、管理和发布,月度数据次月月底前后在商务部商务数据中心官网发布,年度统计数据通常在次年9月30日前以《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形式对外发布。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从2014年起依据国际收支统计、2022年起根据现口径发布相关数据。两种统计发布中均不包括分地区、分国别服务贸易收支统计,这是我国现有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存在的一大问题。近年来少数地方政府开始发布本地服务贸易统计数据,但缺乏全面、系统的信息发布,难以支撑本地服务贸易形势和政策分析的需要,亟待予以加强和完善。
(二)全球服务贸易有望重回持续较快包容型增长轨道
世贸组织2019年11月发布的报告认为,服务业作为国际贸易中最具活力的组成部分,已经成为全球经济支柱。根据新的估算结果,2017年服务贸易总价值为13.3万亿美元。2005年至2017年间,服务贸易平均年增长率为5.4%,增长速度快于商品贸易。该报告强调,技术发展使服务贸易更加便捷。过去,许多服务贸易仍要求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保持相对较短的物理距离,但现在服务贸易正变得越来越便捷,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数字化的发展进步。
新技术的发展促使中小微型企业(MSME)也参与到服务贸易中来。服务型中小微企业平均比制造业企业早两年开始发展出口贸易。技术进步和互联网的普及对服务型中小微企业更快地进入国际市场发挥了关键作用。报告同时指出,服务业是贸易总额增值的重要来源。随着全球价值链的改变和技术变革,服务与商品贸易之间的区别日益模糊,基于增值贸易的统计数据显示了服务业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要大于总的贸易统计数据所反映的情况。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对世界经济造成巨大冲击,全球服务贸易出现17.3%的大幅度下降,比货物贸易降幅扩大10个百分点。但随后在数字和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支撑下,2021年实现18.5%的强劲反弹,并从2022年起,连续三年保持10%左右较快增长,明显好于同期货物贸易(见图1)。世贸组织贸易晴雨表显示,2025年上半年全球服务贸易实现8%增长,远高于货物贸易。另外,根据WTO预测,2025年货物贸易由于美国乱施关税等极端保护主义政策影响,全球货物贸易增速将显著放缓,服务贸易虽然也会深受其害,但是仍然有望保持4%左右较好增长,在国际经济环境加剧恶化背景下,对于稳定世界跨境贸易和经济发展形势将产生积极影响。
(三)中国服务贸易的全球地位存在巨大提升空间
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显示,2024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额突破7.5万亿元,按现行汇率计算,首次跨上1万亿美元新台阶;其中服务出口实现强劲反弹,增速达18.2%,成为稳外贸、促平衡的重要力量;服务进口同比增长11.8%;贸易逆差11.8%;贸易逆差达到28965亿元,比上年减少5034亿元,贸易失衡有所改善。2025年年初以来,美国关税政策对现有国际经济环境和秩序造成巨大冲击,但总体来看影响有限,预计2025年中国服务出口达到12%左右增长。根据WTO内院计价统计,由于中国服务出口和进口增速均超过全球服务出口、进口增长水平,和上年相比,中国服务出口、进口占全球份额比有所提高,分别达到5.1%、7.6%,位居全球第四位和第二位,继续保持全球重要服务贸易大国地位。但是和美国等世界主要经济体相比,中国的服务贸易尚存在较大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一是长期存在巨额服务贸易逆差。按照2024年WTO统计计算,全年贸易逆差达到1632亿美元,美国同期服务贸易顺差为3067美元,二者形成较大反差。另外,和2019年水平相比,美国的顺差规模有所扩大,中国的逆差规模略有缩小。总体来看,贸易逆差较大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二是服务贸易总额占全球比重偏低,与货物贸易占比相差甚远。按照2024年水平计算,出口、进口仅占全球的5.1%和7.6%,分别位居主要经济体的第四位和第二位,高居第一位的美国分别占全球的12.8%和10.2%。三是服务贸易在全部跨境贸易比重偏小。以服务出口为例,2024年我国服务出口占总贸易出口比重仅为11.1%,低于全球平均27.4%的平均水平,和其他主要经济体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四是国内经济的服务贸易依存度低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印度等主要经济体,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中国的服务贸易存在巨大提升空间。
(四)近年来中国跨境服务贸易出海优势和高成长领域不断增加
按照行业分类标准,服务贸易主要包括运输、旅行、建设、金融、保险和养老金、电信、计算机和信息传输、知识产权使用费、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娱乐、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政府服务等12大类。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统计,2024年,中国跨境服务贸易中的加工服务、建设服务、电信、计算机和信息传输服务、其他商业服务、金融服务等六类项目延续了2023年的收支顺差,其中,建设和电信、计算机信息传输服务顺差规模有所扩大,表明这些项目服务出口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另一方面,旅行、保险和养老金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和运输服务实现较大贸易逆差,其中,旅行、运输服务和个人、文化娱乐逆差规模出现明显缩减,对于总体服务贸易逆差减少做出了贡献。
(五)中国服务出口强劲回升,稳外贸、促增长作用逐步增强
2024年,在全球经济复苏持续背景下,中国服务出口扭转了2023年的下降趋势,实现大幅度增长,服务出口对于稳外贸、巩固和提升国际市场份额、促进国内经济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相关统计也比2023年明显提升,外溢效应十分明显。根据国际收支平衡表服务出口统计和名义GDP(国内生产总值)以及第三产业增加值的计算结果显示,2024年,服务出口增长对国际收支口径总贸易出口(货物+服务)增长贡献率达到21.9%,比2019年-2023年平均水平提高了9.1个百分点,服务出口拉动总体外贸增长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另外,根据2024年数据的计算结果显示,名义GDP的服务进出口依存度和名义第三产业增加值服务出口依存度分别达到5.7%和4.3%,均比2023年明显上升;同期,名义第三产业增加值5.0%的增幅中,仅服务出口增长的贡献就达到0.7个百分点。由此可见,跨境服务出口增长对于促进第三产业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总体来看,随着国内产业升级持续加快,中国外向型经济发展动力正在由货物贸易驱动型向货物和服务贸易双轮驱动型逐步转变。
中国服务贸易发展面临的内外挑战与制约
中国服务贸易发展仍面临区域不平衡、外部环境复杂、规制不完善等多重挑战,亟须从制度、产业与人才等多维度寻求突破。
(一)地区之间服务贸易发展不平衡问题十分突出
中国地方服务贸易发展形势分析表明〔由于中国服务贸易(BOP和FATS口径)〕分地区、分国别统计目前均未发布,笔者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开发布的结售汇统计,对分地区服务贸易进行了测算和汇总),服务贸易在外贸总额中的重要性稳步提升,服务贸易增长的稳外贸作用不断增强,生产性服务在跨境产业链供应链重构中的重要性明显上升(见表1)。但测算结果也显示,中国地区之间服务贸易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十分突出。
从2025年上半年来看,地方合计的服务出口、进口分别同比增长13.3%和4.9%,和同期国际收支统计结果(出口14.7%;进口3.2%)较为接近。分地区来看,各地服务出口普遍实现较大幅度增长,进口表现存在较大差异。在中国的直辖市以及大城市较为集中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东部地区,服务业集中度较高、服务业国际竞争力较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稳外贸、促增长的作用更为明显。中西部以及东北地区等地区服务出口增长普遍高于东部地区,展现了经济欠发达地区实现服务贸易包容型增长面临的新机遇。
但在总外贸占比、地区经济服务出口依存度、以服务出口增长对地区经济增长的贡献度等指标上,经济欠发达地区明显低于地区平均和东部地区水平。海南省在主要服务贸易指标中的表现明显高于地区平均水平,如同期服务出口增长达到50.7%,远高于所有其他各类地区平均增长水平;服务出口在总贸易出口中占比为19.0%,高于直辖市、京津冀以外其他各类地区;地区经济服务出口依存度、服务出口增长拉动地区经济增长百分点居于各类地区前列(见表1),充分展示了海南自贸港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中的特殊优势。
(二)外部环境变化给中国贸易投资带来的挑战和风险日益增多
近年来,以所谓友岸化、近岸化和在岸化为主要特征的产业链供应链重构明显加快,给中国双向跨境投资和贸易发展带来较多困难。联合国贸发组织2025年7月发布《全球投资趋势监测报告》指出,2024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增长3.7%,达到1.5万亿美元。其中,发达经济体增长8.8%,发展中和新兴经济体增长0.2%,但是后者仍然占有57.5%的份额,已经连续五年超过一半。从国家/地区来看,美国吸收外资最多,同比增长19.6%,占比达到18.5%,位居第一位;欧盟增长81.5%,占比17.7%,位居第二。中国吸引外来投资为1162亿美元,同比下降28.8%,占比仅为7.7%,低于东盟的14.9%。另外,东盟以及其中的越南分别同比增长9.7%和9.0%,明显好于中国。LSEG统计显示,2025年上半年,世界跨境并购投资共发生5294件,金额同比增长4.3%;其中,中国吸收并购投资、对外并购投资分别下降5.2%和18.8%。双向投资均面临较大下行压力。
瑞士繁荣基金会(GTA)发布的报告认为,全球与经济安全相关的政策干预,如补贴、出口管制、加征关税、限制进口等保护措施不断增加,各国政策干预加重企业负担。GTA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出台了4000多项新的贸易政策干预措施,其中3505项是对贸易和投资产生负面影响的“抑制性措施”,和创历史新高的2023年持平;2025年1月-5月出台的类似措施共有1274件,数量居高不下。另外,从2023年情况来看,限制性措施最多的是美国,共521件,其次是意大利274件、德国254件、加拿大249件,主要以欧美国家为主。受害第一位的是中国(1295件)、德国(1148件)、法国(1069件)、意大利(1040件)。
(三)加强南方国家之间供应链合作的紧迫性更加凸显
跨境投资是产业链供应链布局的重要支撑,对构建服务贸易国际分工体系具有引领作用。近年来,中国实际利用外资面临较大下行压力,“南高北低”格局逐步显现。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数据》的分析结果显示,中国实际利用外资各来源增长趋势存在较大差异。2019年-2023年期间,GCC、金砖和东盟国家等新兴经济体对华投资分别增长了1857.8%、710.6%和79.9%;尤其是东盟在中国吸收外资中的比重由4.1%提高到6.3%,升幅最大。发达经济体对华投资增速明显放缓,甚至进入负增长。从对外投资来看,东盟等发展中国家正在成为中国企业投资的主要目的地。以东盟为例,2021年-2024年,来自中国企业的投资额达到700亿美元,远超2017年-2020年的450亿美元规模。
积极发展和新兴经济体之间的双向投资,将成为中国更加主动参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构的任务之一。
(四)制约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亟待破解
一是国内规制改革待深入。中国服务贸易协会课题组的调查结果显示,在中国一些城市和行业领域,限制性政策实施透明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许可审批项目和程序还有简化的空间。
二是对服务贸易重要性的认识须加强。长期以来,中国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主要方向是满足国内市场需求,跨境服务贸易政策环境建设起步较晚,尚未形成堪与货物贸易相比的服务贸易统计、动态运行监测、质量评价和促进政策体系,存在政策引导不足、配套措施不够完善和政策碎片化等问题。
三是政策敏感性较强。近年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经济政策泛安全化、泛意识形态化倾向加剧,阻碍了高新技术企业正常市场经营活动,为我国企业跨境服务贸易设置了重重壁垒。以内容服务为主的教育、文化、传媒等服务的跨境交易监管更趋严格,企业跨境服务交易成本相应上升。
四是产业和人才支撑能力偏弱。中国的服务业依托巨大人口规模,主要服务国内的生产和消费需要,增强国际竞争优势的动力相对较弱,优势产业发展较为滞后。国内知识密集型服务和专业技术类服务领域人才存在较大缺口,知识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储备不足,自然人移动方式的专业技术服务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偏低,人才引进面临较多政策壁垒,人才供给难以满足服务贸易升级转型的需要。
五是服务贸易基础设施和配套环境待优化。国外消费者进入中国,无法适应支付宝、微信等数字化支付手段广泛使用的环境,对旅游业等服务贸易的制约仍然突出。从生产性服务业来看,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持续扩大,大批企业在境外投资设厂,但是企业需要的金融保险、运输、信息、技术研发等服务配套企业跟进缓慢,失去了境外生产性服务业的市场机会。除此之外,中国软件技术与信息服务处于产业链中低端,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以及关键核心技术等仍受制于美国等发达国家;运输服务、电信服务、金融服务、文化服务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竞争力不够强。
海南自贸港服务贸易的新态势与平台优势
海南凭借自贸港政策与区位优势,正成为供应链服务与离岸贸易的新高地,服务贸易呈现高速增长与结构升级的双重特征。
(一)自贸港开放政策优势为海南供应链服务企业注入发展新动能
随着零关税清单、双15%所得税优惠、加工增值30%以上免关税等自贸港早期政策试点工作持续深入,海南外向型经济动力不断增强,自贸港红利初步显现。统计显示,五年来,海南省实际使用外资年均增长14.6%;新注册外资企业8098家,年均增长43.7%;境外直接投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年均增长分别达到97%、31.3%和32.3%。这些指标均高居国内领先水平;地区经济外向度提升至35%,比2019年高出近1倍。企业和个人也从政策试点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
随着贸易投资、资金、交通运输工具、人员往来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跨境流动等自贸港制度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为内外资企业在更大范围内整合聚集各类生产要素,拓展国际市场,提高全球和国内市场份额带来重要机遇。以开展国际贸易供应链服务为业的国际贸易供应链服务企业迅速聚集,就是其中的鲜活案例之一,并对促进当地跨境贸易快速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例如,2019年-2024年,海南本地产品出口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3.6%,比全国平均增速提高了5.5个百分点。但如果按照海南本地注册企业口径计算,同期出口平均增速高达25.3%。开放政策优势吸引大批出口供应链服务企业投资海南,为海南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国际贸易供应链服务企业主要指注册在本地,但为更大地域范围内企业产品出口、进口活动提供要素资源整合服务的企业。本地企业开展的跨境贸易出口和进口增长快于本地产品出口或进口增速,规模也明显大于后者,说明本地企业往往承担着外贸供应链服务功能,除了开展本地产品的跨境贸易,通过在其他地区生产或者采购,为本地和其他地区产品出口/进口提供供应链组合服务。这些企业可以看作是具有部分地区总部行功能的供应链服务商。当地的政策和地缘优势往往是吸引这些企业在本地集聚的主要原因。毫无疑问,加快培育国际贸易供应链服务商对于促进当地外贸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并且为本地发展总部经济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供应链服务商指数展现海南发展国际贸易供应链服务的独特优势
为了综合评估海南自贸港政策优势对于促进供应链服务企业加快发展的积极作用,笔者在此定义并利用供应链服务商指数做进一步的分析。
国际贸易供应链服务商指数=本地企业出口或进口/本地产品出口或进口×
100%;其中,本地企业出口(进口)指海关统计中商品发货人(收货人)出口(进口)统计;本地产品出口(进口)指本地作为货源地(目的地)贸易统计;基准值为100%,表明本地企业出口(进口)和本地产品出口(进口)重合;指数值大于100%表明本地外贸供应链服务商能力强于生产(消费)能力;指数值越大说明供应链服务能力相对越强;反之供应链服务能力相对弱于生产(消费)能力。
根据上述定义,笔者对我国31个省级行政区国际贸易服务商指数进行了测算,图3是其中指数值排序前10的地区。指数值排序结果印证了供应链服务商的总部功能属性。10个地区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总部公司较为集中的地区,如北京、上海、重庆等直辖市;二是具有特殊开放政策优势的地区,如海南自贸港,以及西藏、新疆、黑龙江、广西等沿边开放地区;三是国内服务业集中度较高,供应链服务较发达地区,如重庆、湖北、湖南等。
综合上述分析,海南自贸港在发展国际贸易领域的独特优势主要表现在提供供应链服务方面,服务能力提升带动了当地国际贸易商品生产(消费)能力的提升,海南自贸港的国际贸易平台和枢纽功能逐步增强。另外,2024年指数水平比自贸港建设之前的2019年显著提升,彰显了自贸港政策逐步实施对于提升供应链服务能力产生的重要影响。根据海关统计的测算结果显示(见表2),2025年1月-8月,海南省内海口市、海南国际科技工业园、洋浦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本地企业出口占全省比重合计超过60%,其中洋浦经开区作为海南最重要的特殊经济平台,不论是本地企业外贸还是本地产品贸易占有举足轻重的份额。供应链服务商指数则小于100%,说明外贸商品生产(消费)能力相对服务能力更具优势。海口市的供应链服务商指数超过200%,凸显了其作为海南全省国际贸易供应链服务重要基地的平台的枢纽功能。
作为国际贸易平台和枢纽,供应链服务增长不仅会促进当地货物贸易规模持续扩大,也会对服务贸易,以及相关服务业甚至实体经济加快发展提供重要机遇。海南省统计局进度统计显示,2025年1月-7月,海南省服务出口同比增长84%,比同期全国平均水平提高近70个百分点,其中,文化娱乐服务、旅行、运输、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传输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出口均实现1倍以上增长,显著高于全国同类服务出口增长水平,充分展示了海南自贸港实现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有利政策条件和特殊优势。封关运作后,随着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全面落地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对国内外企业投资海南的吸引力,促进地区开放型经济实现持续较快及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培育“离岸+离岛”贸易新形态,打造区域总部经济新高地
离岸贸易(OFFSHORETRADE)指本国或地区的商业贸易服务商在海外组织货源,寻找海外生产地,并将该货物直接由海外生产地销往海外客户而不经过该商业贸易服务商所在国家或地区的一种新型贸易方式。离岸贸易模式具有货物流、资金流和订单流“三流分离”的特点。2021年4月26日,商务部等20部门联合发布《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开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支持建立和发展全球和区域贸易网络,打造全球性或区域性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中心。作为配套措施,新型国际贸易业态列入鼓励类行业目录,企业可享受15%所得税优惠政策;另外,进一步改革离岸贸易结算监管措施,赋予商业银行对企业离岸业务进行真实性审核职能。近年来海南自贸港的新型国际贸易实践印证了自贸港发展离岸贸易所具有的特殊制度和政策优势。
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后,政策优势逐步显现,在海南注册并具有供应链服务功能的企业将快速增加,与离岸贸易相类似的“离岛贸易”面临巨大发展机遇。“离岸+离岛”贸易的快速发展,有利于全球和地区总部型公司聚集,在不断提升自贸港国际贸易中心地位的同时,带动海南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打造总部经济高地,更好吸收国内外优质资源要素服务于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离岸+离岛”贸易形态应当成为海南自贸港发展总部经济的鼓励类商业活动。为实现这一目标,首先需要不断加强海南自贸港制度政策体系落地实施、释放自贸港政策红利;其次打造市场化、国际化和法治化的一流营商环境至关重要。新加坡的营商环境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成为吸引跨国公司全球和地区总部投资入驻的重要目的地之一,其经验值得海南自贸港学习借鉴。
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2022年曾面向108家新加坡具有地区总部功能的日资企业开展了一项问卷调查,了解这些企业在新设立地区总部的理由。受访企业列出了以下理由(按照得票从多到少排序):更容易进入周边地区市场(86.1%);英语广泛通用(58.3%);容易收集商业信息(53.7%);政治局势稳定(51.9%);法制完善、行政程序透明、高效(46.3%);物流、运输、信息传输基础设施完备(45.4%);良好的外国人生活环境(43.5%);地区总部业务所需要的人才资源充足(42.6%);金融管制宽松、资金筹措市场完善等优势(41.7%);企业所得税率低、总部型企业优惠税制(40.7%);法律、会计、咨询等专业服务企业聚集(38.0%);主要客户集中在周边、自然灾害少、目标市场集中在新加坡周边、具有投资协定的投资保护、有效利用国际仲裁制度等良好环境、容易拿到外国人就业签证、物价相对较低等。因此,提升对地区总部行国内外企业的吸引力,需要在上述所有领域都做出更多的努力。
海南自贸港服务贸易制度构建的方向与路径
封关运作后,海南需以负面清单制度为核心,推动服务贸易制度型开放,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打造制度创新的“压力测试场”。
(一)《总体方案》明确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服务贸易自由便利制度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2020年6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正式发布。其中的制度设计明确提出,对服务贸易,实行以“既准入又准营”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举措。强调要推进服务贸易自由便利。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破除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服务贸易模式下存在的各种壁垒,给予境外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实施与跨境服务贸易配套的资金支付与转移制度。在告知、资格要求、技术标准、透明度、监管一致性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影响服务贸易自由便利的国内规制。
根据《总体分布》的部署,2025年前,海南自贸港服务贸易自由便利制度建设的重点任务是减少跨境服务贸易限制。在重点领域率先规范影响服务贸易自由便利的国内规制。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给予境外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2021年7月23日,作为中国首张服务贸易清单正式发布,对推动服务贸易自由便利制度建设具有标志性意义。这份清单的特别管理措施包括11个类别70项,从当时来看,开放水平超过了之前所有和服务贸易有关的多边、区域自贸协定、国内特殊经济区域中的服务贸易自由化承诺。2024年3月22日,商务部正式发布了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其中,全国版清单包含71项管理措施,但自贸试验区版负面清单仅有68项管理措施,开放水平已超过海南自贸港版清单。海南自贸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存在进一步较大幅度缩减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总体方案》对2035年前的服务贸易自由便利制度建设要求已经提出以下要求:实现服务贸易自由便利,建立健全跨境支付业务相关制度,营造良好的支付服务市场环境,提升跨境支付服务效率,依法合规推动跨境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因此,封关运作后,服务贸易自由便利制度体系由初步形成走向成熟,今后十年是关键时期。
(二)实现更高水平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必要条件
基于服务贸易的形态和基本内涵,服务贸易自由便利制度是否能够落地实施并取得实际成效,和海南自贸港的外商投资准入、货物贸易自由便利、资金跨境自由便利、人员和运输工具往来自由便利、数据安全有序跨境流动制度实现预期目标存在内在联系,甚至互为条件。因此,笔者认为,顺利实现《总体方案》关于服务贸易自由便利建设目标,协同推进“五自由便利一安全有序跨境流动”制度体系建设并取得实质性成果至关重要。
一是实行更高水平的服务业外商投资准入和内外资完全一致的市场准入制度,集聚商业存在的跨境服务贸易市场主体。对标CPTPP投资准入规则,实施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服务业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除少数涉及国家安全和文化道德红线的商业活动,允许境外服务商和自然人在承诺遵守国家法规和公序良俗标准基础上即行注册机构和开展业务,做到准入即准营。政府则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安全审查。
二是实行公开、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服务贸易国内规则体系。对标世贸组织《服务贸易国内规制参考文件》,全面清理和规范服务贸易企业注册、经营许可、资质标准等市场准入管理中的限制性措施,建立严格的知识产权、生态环境、劳动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有效维护政策中性、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秩序,建成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实行和服务业有关的投资设备、物品进口零关税、零壁垒制度,形成自贸港内服务提供商的低成本、高效能竞争优势。对于设在海南自贸港内的所有服务提供商实行投资设备、耗材的保税制度,即由境外进入自贸港内无须缴纳关税、增值税和其他间接税,最大限度满足服务提供商降低成本、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服务效能的需要,形成全球领先的服务贸易国际竞争优势。
四是实行自贸港多功能账户框架下资本项目可兑换和资金跨境自由便利流动制度,增强跨境结算和服务消费的便利性。跨境交付和境外服务消费的快速发展离不开自由便捷跨境结算和本币完全可兑换制度的支撑。在中国人民币暂时无法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条件下,海南自贸港仍然需要依托自贸港多功能账户体系,建立和国际金融市场全面对接的离岸市场,实现离岸金融市场框架内的利率市场化、人民币完全可兑换和资本跨境流动自由化。
五是实行自然人跨境自由移动和自由执业管理制度。进一步开放专业技术服务市场。在自然人自由流动和执业方面,可按照中国香港、新加坡的标准,大幅度放宽旅游入境免签和创业执业条件、扩大允许范围。全面提升专业技术资质评价和认证的国际化水平,通过签署双边和多边专业资格互认协定,全面放开协议方专业技术人员境内执业准入市场,为扩大旅行服务行业发展规模和促进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创造必要政策环境。
六是实行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制度。进一步放宽空域管制与航路航权限制。鼓励国内外航空公司增加运力投放,增开航线航班。根据双边航空运输协定,在审核外国航空公司国际航线经营许可时,优先签发至海南的国际航线航班许可。
七是实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制度。保障数据出入境安全的制度设计,逐步实现更加便利的个人信息安全出境评估办法。加入区域性国际数据跨境流动制度安排,提升数据传输便利性。
(三)将海南自贸港打造成中国实行更高水平贸易自由化政策“压力测试场”
在目前贸易保护主义肆虐下,许多国家重视通过双边或区域性贸易安排,对冲外部风险、推动跨境贸易投资持续增长。截至2025年8月底,中国已签署23个自贸协定,涉及30个国家和地区,其中,2022年正式生效的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目前全球最大的自贸区,中国的制度型开放实现新的突破。从实施服务贸易自由化政策取得的实际进展来看,中国在2022年1月正式实施的RCEP协定中做出的承诺,超过了以往水平,但目前仍然存在实行正面清单和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比开放承诺水平偏低、电子商务章例外条款未列入争端解决机制等问题。
为了加快落实构建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的战略目标,进一步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中国于2021年9月正式申请加入CPTPP,目前正在进行谈判前磋商阶段。由RCEP迈向CPTPP,服务贸易自由化目标将提升到新的高度。但是,CPTPP实行的高水平自由化标准和大量边境后制度要求,对中国统筹开放和经济安全的发展战略提出严峻挑战,市场开放中短期内达到规则要求存在很大难度,再加上地缘政治因素的影响,在较长时间内启动正式谈判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存在许多困难。必须在局部地区和特定领域先行先试的基础上,为参与谈判积累必要经验。
为实现这一目标可以在两个方向上做出努力:
一是对标CPTPP自由化措施,逐步推动与成熟经济体之间的双边贸易投资自由化进程。例如,根据中国商务部发布的消息,中国与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4.0升级版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生效实施。这一升级版协定是在对标CPTPP等国际高标准经贸协定,关于服务贸易,首次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升级了国民待遇、市场准入、国内规制等条款,纳入了最惠国待遇等义务。
二是将海南自贸港打造成为更高水平贸易自由化政策“压力测试场”。首先,海南自贸港积极构建高水平“自由便利、安全有序跨境流动”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扎实推进国际化、市场化和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具有面向全球试行高标准经贸规则的目标要求和实践基础;其次,海南具备利用离岛条件对零关税商品进出口实现相对物理围网,因经济体量偏小试错成本较低,具备保障国内经济安全和本地产业和就业稳定等有利条件。因此,海南自贸港实行更高水平贸易投资自由化政策,既契合了建设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贸港等国家战略需要,也是持续扩大中国制度型开放、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的内在要求。海南自贸港必须承担“中国对外开放重要门户”和“压力测试场”的双重使命。
(四)海南自贸港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与CPTPP成员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日本是CPTPP的重要成员,基于同为东亚经济大国、贸易政策相近、参与区域自贸协定谈判起步较晚等特点,日本的服务贸易自由化承诺内容具有较强可比性。首先,日本在协定中按照与其他成员相同方式,将投资、服务贸易、金融服务的不符措施(特别管理措施)纳入一张统一的负面清单,其不符措施合计有73项;其中清单一为不可加严不符措施,有57项;清单二可调整,不符措施有16项。和日本在RCEP协定中承诺的服务贸易相关负面清单进行比较可以看到,日本在CPTPP协定中承诺的不符措施进一步压缩,措施总数减少了8项,涉及领域包括电视营销服务、雇佣的自然人家政服务、音乐影像服务、金融服务以及四项水平部门保留措施。总体来看,日本关于服务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水平明显提高。
2021年7月,商务部发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其中的特别管理措施覆盖了服务业的主要11个行业、70个分部门。由于部门分类、措施描述等方面存在差异,这张清单和日本的不符措施清单无法精准比对。大致来看,二者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海南自贸港负面清单并没有包括商业存在模式的服务贸易。虽然CPTPP协定跨境服务贸易单独成章,服务业商业存在被放入投资章,但是投资和服务贸易、金融服务不符措施置于同一表内,和服务贸易有关的市场准入限制领域一目了然,透明度可预见性明显提升。
二是海南自贸港特别管理措施并未明确区分可加严和不可加严措施。区分不符措施的是否可加严是国际上自贸协定普遍适用的承诺方式,有利于尽可能减少不符措施的影响,杜绝不符措施调整的随意性,改善市场预期。
三是海南自贸港的特别管理措施在部分领域采用的是正面列表方式,仅列出该领域允许准入的条件。这种方法无法确保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领域“非禁即入”的唯一性准入原则,容易造成例外措施适用范围扩大。
四是海南自贸港服务贸易没有水平部门措施,对涉及所有部门的公共服务属性和可能出现的新经济活动并未明确排除。这可能会增加准入条件限制和未知风险管控的不确定性。
五是海南自贸港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覆盖的行业领域和特别管理措施条目数明显多于CPTPP成员的不符措施,特别是在电信、金融、文化娱乐服务等领域差距较大,自由化水平偏低。这是需要通过增强海南自贸港的“压力测试场”功能,封关运作后逐步开展压力测试,在促进海南自贸港更高水平服务贸易自由便利制度取得积极进展的基础上,为我国持续推进加入CPTPP等更高标准自由化谈判积累有益经验,发挥重要引领作用。
(五)规划好海南自贸港更高水平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三步走”提升策略
综合上述分析,封关运作后,海南自贸港服务贸易自由便利制度进入由初步形成走向更加成熟的关键期,制定并实施对标CPTPP经贸规则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是做好压力测试的关键,需要着手制定统一且高水平的投资和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清单。
根据CPTPP协定第9章(投资)、第10章(跨境服务贸易)和第11章(金融服务)等关于不符措施条款规定,每个CPTPP成员都有一张统一的负面清单并且由不可加严的清单一和可加严清单二等两个部分组成。2024年9月,商务部正式发布了海南自贸港最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预计后续还会制定并发布一份最新版的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为适应CPTPP谈判的压力测试需要,建议通过“三步走”路径,在这两份清单基础上,整合形成一份统一的特别管理措施清单。
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在封关运作后一年左右时间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压力测试:一是将服务贸易自由化特别管理措施数量压缩到与RCEP成员中使用负面清单国家相近甚至更低水平;二是将海南自贸港现有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长度压缩至与CPTPP框架下发展中成员相近甚至更短水平。
第二步,用二至三年时间分别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压力测试:一是将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压缩至与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CPTPP框架下承诺清单相近甚至更短水平;二是将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压缩至与CPTPP框架下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承诺清单相近甚至更短水平。
第三步,将外商投资和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归并成为统一版的负面清单,减少服务贸易项下仅允许商业存在方式开展服务贸易的限制内容,将包括服务贸易四种业态特别管理措施在内,涵盖投资、金融服务等特别管理措施的统一版负面清单。预计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海南自贸港服务贸易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面向全球开放水平将明显提升,充分彰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国际影响力;此外通过持续压力测试为中国推进更高水平自贸协定加入谈判提供有力实践案例支撑。
构建海南服务贸易开放发展新优势
应从制度开放、规制改革、数字转型、国际合作等方面协同发力,系统性构建海南服务贸易发展新生态。
(一)持续推进制度型开放
一是持续压缩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和服务贸易准入负面清单,逐步扩大电信、金融、教育、医疗、文化等现代服务业开放,增强服务业国际竞争新优势,为海南服务贸易开放发展提供产业支撑。二是加强自贸港政策与区域自贸区政策的协同推进。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深入开展更高水平贸易自由化政策压力测试,为中国加入CPTPP协定等重大谈判提供实践案例支撑。三是扩大外籍专业技术资质认定、执业许可和旅游入境免签等单边开放政策适用范围,全面放宽境外旅行社投资和市场准入限制。
(二)深化服务贸易规制改革
一是持续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破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管理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改革,切实减少面向企业的行政干预措施,为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二是确保涉企政策实施的透明度,合理引导市场和企业预期,努力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和市场化商业环境。三是加快落实世贸组织《服务贸易国内规制参考文件》,全面清理服务贸易领域存在的各类贸易壁垒和限制性措施,查找行业和地区准入、经营许可、资格认定等方面存在的不合理规定,加强对各类不符措施的整改。
(三)加强服务贸易政策创新
一是逐步建立与货物贸易政策体系相同水平的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体系,创新服务出口和技术先进性企业涉税鼓励性政策工具。二是加强各类政策的系统集成和主管部门工作的协同配合,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制度,建立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一元化行政事务体系,为企业办事提供更加便利的公共服务。三是建立健全服务贸易统计和评价考核体系。完善服务贸易统计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智能化数据库及查询系统建设,将服务贸易指标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业绩考评体系。
(四)拓展数字服务贸易新赛道
一是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数智化互联网平台,为落后地区和中小微企业提供发展跨境电商、服务贸易的技术和平台支撑,促进服务贸易包容性发展。二是复制推广儋州市“数字保税区”创新经验,以重点园区“安全有序数据跨境流动”试点为依托,逐步由数字安全分类管理和企业白名单管理方式向区域性安全有序跨境流动管理方式升级转型,为入区企业开展“来数加工”和数字产品出口业务提供更加便利的制度支撑和监管环境。三是积极推进新兴领域服务出口,依托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等方面创新优势,扩大科研、咨询、电商等服务出口,加快培育发展数字服务贸易、“人工智能+服务贸易”等新业态。
(五)着力培育供应链管理综合服务商
一是扩大优势制造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出口,引导优质制造企业逐步从产品制造商发展成为综合服务提供商,把服务出口、货物出口更好结合起来,提升综合附加值。二是创新产业政策工具,实施鼓励性金融、财税和政府采购政策,吸引国内外双向投资总部型公司投资入驻。提升金融、保险、会计、税务、法律、教育、医疗等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配套能力,为具有地区总部功能的企业和高端人才提供良好条件。三是深入挖掘特色领域服务出口潜力,推动相关领域服务向专业化、国际化迈进,面向海外需求打造一批优质品牌、精品力作。
(六)加强服务贸易领域国际合作
一是积极主动扩大优质服务进口,以高水平服务市场开放促进服务业国际合作。为服务进口营造良好环境,便利专业化人才跨境往来,优化跨境资金管理合作。二是海南自贸港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进程,实行四地服务贸易和专业技术、商务人员往来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三是在自贸港内提前实现RCEP服务贸易自由化标准,支持加快扩容和后续自由化谈判进程,助推自贸协定服务贸易自由化升级谈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