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财政部公布2025年前三季度财政收支情况。前三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876亿元,同比增长0.5%。其中,全国税收收入132664亿元,增长0.7%;非税收入31212亿元,下降0.4%。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下降1.2%,地方增长1.8%。
在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唐龙生总结,财政收入增幅逐季回升。分季度看,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一季度下降1.1%;二季度由降转升,增长0.6%;进入第三季度,7月增长2.6%,8月增长2%,9月增长2.6%,当季增长2.5%,增幅明显提高。财政收入增幅的回升,反映出当前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升的态势。
值得注意的是,罚没收入增速显著下降。唐龙生表示,非税收入增幅回落。前三季度,全国非税收入同比下降0.4%,比上半年回落4.1个百分点。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4%,主要是地方多渠道盘活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出借等收入增加带动;罚没收入下降7%,自今年3月份以来降幅逐月扩大。
从主要税收收入类型看,印花税增长34.5%,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1448亿元,增长约1倍。个人所得税增长9.7%,企业所得税增长0.8%。国内增值税增长3.6%,国内消费税增长2.2%,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下降5.7%,关税下降4.6%,出口退税增长8.6%。
唐龙生分析,国内增值税是第一大税种,综合反映工商业、服务业运行情况,前三季度同比增长3.6%,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3.1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是第二大税种,同比增长0.8%,增幅比上半年扩大2.7个百分点,反映出下半年以来,工业企业利润明显回升;国内消费税等其他税种也均保持总体平稳。
分行业看,随着新质生产力加速成长,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效应持续释放,计算机通信设备制造业税收收入增长12%,电气机械器材制造业税收收入增长8.3%;提振消费政策拉动效果显现,促进消费潜力持续释放,文化体育娱乐业税收收入增长5.5%;数字经济发展势头向好,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入,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税收收入增长13.4%。
另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前三季度,中国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9%,占制造业比重达46.9%。计算机通信设备、工业母机销售收入分别增长13.5%和11.8%;飞机、高铁车组、深海石油钻探设备等“大国重器”相关行业销售收入分别增长12.5%、16.1%和20.8%。《经济日报》分析,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激活了各行业对装备的更新需求。企业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纷纷投身设备更新浪潮。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与高端装备的深度融合,产业创新活力将持续迸发。未来几年,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场景创新的协同推进,高端装备制造业将加速向全球价值链高端攀升,成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增长极。
总的来看,唐龙生表示,地方收入保持平稳,绝大多数地区收入持续增长。前三季度,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同比增长1.8%。从7月开始,累计增幅已连续三个月保持在1.8%的水平。分地区看,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除受煤炭等部分大宗商品价格下行影响的个别地区,其他27个地区保持正增长,比去年同期增加了6个。
财政支出方面,前三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064亿元,同比增长3.1%。其中,支出31008亿元,增长7.3%;地方支出177056亿元,增长2.4%。从主要支出方向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0%,节能环保支出增长8.8%,科学技术支出增长6.5%,教育支出增长5.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4%,卫生健康支出增长4.7%。
唐龙生表示,财政支出靠前发力,今年以来,民生、科技等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得到较好保障。前三季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教育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科学技术支出、节能环保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六项支出增幅均为近三年同期最高水平。
前三季度,财政第二本账,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717亿元,同比下降0.5%。分央地看,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76亿元,增长0.7%;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27441亿元,下降0.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2302亿元,下降4.2%。
唐龙生介绍,前三季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金融机构注资特别国债等资金共支出4.21万亿元(含以往年度结转债券支出),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此外,财政部预算司一级巡视员、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主任李大伟介绍,近期,结合当前财政经济运行情况,中央财政从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中安排5000亿元下达地方,总规模较上年增加1000亿元。今年的5000亿元除用于补充地方政府综合财力,支持地方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消化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外,还安排额度用于经济大省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精准支持扩大有效投资,更好发挥经济大省挑大梁作用。
李大伟还表示,近年来,财政部每年四季度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今年,财政部将继续提前下达202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支持重点项目2026年一季度建设资金需求。提前下达的限额除用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外,还继续支持各地按规定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和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推动地方财政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