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国家医保局在官微发布《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经过三阶段筛选,共有55个品种纳入第十一批集采报量范围。按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相关规定,信息填报将于2025年7月31日16时停止填报。
此次国家医保局同时还发布了68个达到集采基本条件、但未被纳入此次集采报量范围的药品名单。
从之前的集采品种可以看出,纳入集采的药品都是已经上市多年、过了专利保护期,且有多家企业在生产的品种,也就是说临床使用成熟的“老药”才会纳入集采范围,创新药不会被纳入集采。
“不适合集采的品种不会机械地、盲目地纳入集采。”一位医保系人士告诉《财经》。
据央视新闻,本次集采保护行业创新积极性,排除了通过谈判新进入医保且仍在协议期内的品种。增加了市场规模条件,规定2024年各省份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金额小于1亿元的品种不纳入采购范围。根据临床使用特点,采纳相关部门及专家意见,部分重点管理的抗菌药、不良反应多的药物等,暂不纳入本次集采范围。
从国家医保局公布的名单看,68个未被纳入的品种中,主要集中在三大原因:第一,有23个品种是因为量小,2024年的采购金额小于1亿元;第二,19个品种因还未启动一致性评价,同时存在新老批件;第三,10个品种存在临床使用风险高的问题。
其余16个品种中,有五个存在“专利侵权高风险”,四个是因为属于重点管理的抗菌药物,余则各有原因。
另外,据央视报道,本次集采新增对企业质量管控能力的要求。国家药监局相关人员表示,药监部门将继续对国家集采中选企业检查和产品抽检两个“全覆盖”,对低价中选、委托生产药品等开展针对性检查。
以下是过评数量达到条件,未被纳入第十一批集采的药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