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和首次回应卖港口争议:不合法不合规不卖

来源 | 《财经》杂志 文|《财经》特派香港记者 焦建 编辑|苏琦  

2025年05月13日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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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和方面原本计划在5月22日股东周年大会上讲述港口交易的情况,“但鉴于近日不断有股东及传媒查询,因此提前回应”

5月12日深夜,因3月初公布将出售旗下一系列港口而引发争议的长江和记实业有限公司(HK00001,下称“长和”)发布官方回应称:“特此声明,此交易绝不可能在任何不合法或不合规的情况下进行。有关条文已于2025年3月4日的公告中说明。”

“交易之完成取决于一系列条件的达成,包括法律和监管部门之同意及批准、不存在违法或法律禁止的情况、获得公司股东的必要批准以及最终文件中约定的其他适当及常规条件。”长和方面在相关新闻稿中指出。

此次说法较为类似3月20日长和2024年度业绩报告中的内容。与长和以往报告类似,此次报告也在风险因素部分提及:港口往往被政府视为关键国家资产并在许多国家受到政府控制与规管,在政局较不稳定国家,政权更替或政治气氛转变,可能影响外资国际港口营运商(包括集团的港口业务)所获授的港口特许经营权。

就一般交易风险,该业绩报告也重申:即使签订最终协议,仍可能需要通过主管机关的合并、反垄断、国家安全、外商投资、外国补贴及其他监管批准,主管机关可能只会有条件地批准交易,或可能禁止交易。

长和方面亦在5月12日指出:原本计划在5月22日股东周年大会上讲述港口交易的情况,但鉴于近日不断有股东及传媒查询,因此提前回应。

5月10日晚间,长和系创办人李嘉诚现身启德体育园观看五月天演唱会,这是他在卖港口争议后首次公开亮相。在被问及卖港口事项时,其身边人则代为回应称,“不要问啦,李先生退休了”。

在5月6日外交部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针对有记者问及长和是否获准出售巴拿马运河港口以外的港口。外交部发言人林剑则称:这一报道没有根据,重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经表示高度关注有关交易,将依法进行审查,交易各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审查,未获批准前,不得实施集中,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林剑强调,中国政府将依法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市场公平公正。企业商业行为应遵守相关法律,不能损害国家利益。

4月27日下午,针对长和港口交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相关消息,该局新闻发言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作出回应称,“我们高度关注有关交易,将依法进行审查。交易各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审查,未获批准前,不得实施集中,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该记者提问的具体内容则是,4月16日媒体传出长和出售海外港口将分拆为两个交易继续进行。

巴拿马运河交易正是前述长和港口交易中拟分拆为两个交易中的其中之一。该交易具体包括位于巴拿马运河关键节点的克里斯托瓦尔港(Cristobal)和巴尔博亚港(Balboa)。从交易结构来看,虽巴拿马港口或约占此次长和交易总价值的4%,但却因涉及美国方面的干预等原因,所引发的争议至今尚未停息。

中国方面的介入与审查有法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下称《反垄断法》)规定:垄断行为包括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种行为。

所谓经营者集中,意味着企业控制权发生变化。经营者集中包含了三种控制权发生变化的情形:一、经营者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反垄断法》规定: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达到申报标准,则该交易需要向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即市场监管总局进行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集中。

长和方面与有意进行收购的相关财团协商的独家磋商期为145日,将约于7月底时才届满。由3月4日至今,长和没有就出售有关港口的交易透露进一步具体内容。如有关交易落实,将视之为重大出售事项,按照港交所方面上市规则,必须进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