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再现“老鼠仓”。
11月27日,四川证监局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李某彦泄露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行为,合计罚没154.29万元。
“李某彦”即李淑彦
这则罚单并未进行实名披露,但李某彦的身份不难破解。
罚单显示,李某彦于2015年5月11日入职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20年10月30日至今担任公司所管理“信澳匠心臻选”的基金经理,自2020年12月30日至今担任公司所管理“信澳周期动力”的基金经理。
李某彦在任期间,负责上述两只公募基金产品(以下统称为信澳基金组)的运作计划、实施、追踪、调整和投资指令的下达,并对所辖基金运作中涉及的交易行为负责,知悉其所管理的信澳基金组股票交易等未公开信息。
根据这些从业信息线索可以锁定,李某彦就是信达澳亚基金的副总经理李淑彦。
虽然受到了处罚,李淑彦仍是在职状态。他目前仍担任信达澳亚基金副总经理、专户投资部总监兼研究咨询部负责人,同时管理着6只公募基金。
泄露未公开信息
这位公募副总是如何马失前蹄的?
据罚单披露,李某彦与张某程关系密切,张某程知道李某彦公募基金经理身份。2021年7月9日至2023年4月13日期间,李某彦向张某程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信澳基金组交易“迈得医疗”“金一文化”“洛阳钼业”“太钢不锈”“圣龙股份”“中触媒”“润禾材料”“拓尔思”8只股票的未公开信息。
2023年8月31日,李某彦在微信聊天中向张某程泄露信澳基金组交易“中国卫星”“中国卫通”2只股票的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张某程从事相关交易。同日,张某程控制使用“张某程”中信建投证券账户同期于信澳基金组账户交易上述2只股票,趋同交易金额共计2,407,386元,趋同交易盈利142,889.49元。
被罚没154.29万元
四川证监局认为,李某彦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基金法》第二十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
一、对李某彦泄露未公开信息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80万元罚款。
二、对李某彦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42,889.49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
综上,对李某彦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42,889.49元,合计处以14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