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部署专项行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作者 | 《财经》记者 郑小楼 编辑 | 鲁伟  

2022年03月02日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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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要求,要集中摸排一批线索,特别是对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智力障碍、精神疾病、聋哑残疾等妇女儿童要全面摸排,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公安部决定,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公安部要求,要集中摸排一批线索,特别是对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智力障碍、精神疾病、聋哑残疾等妇女儿童要全面摸排,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3月2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拐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迅速组织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公安部要求,要深刻认识当前拐卖犯罪新形势新特点,重拳出击、多措并举,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作为今年重点任务来抓,迅速掀起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新高潮,快侦快破拐卖现案,全力侦破拐卖积案,严惩一批拐卖犯罪分子,解救一批被拐妇女儿童,坚决铲除拐卖犯罪滋生土壤,建立完善预防、打击、救助、安置一体化工作机制。

公安部要求,要深化“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会同社区、街道和村组深入群众家庭,走访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等,全面梳理排查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线索,重点排查疑似被拐人员,充分发挥民政、卫健、妇联等部门职能优势,在福利救助、卫生健康服务、走访慰问等工作中及时发现拐卖犯罪线索。要建立健全举报机制,广泛发动群众揭发检举涉拐线索。对疑似被拐人员和寻亲人员,要第一时间采集DNA等信息,加强信息研判,为专项行动提供有力支撑。

公安部要求,要以打开路、全警动员,集中侦破一批案件。要快破现案,对失踪未成年人、疑似被拐卖被侵害妇女立即启动快速查找机制,确认为拐卖案件的要严格执行“一长三包”责任制,力争现案全破、盗抢儿童案件必破。要多破积案,在常态化侦破拐卖儿童积案的同时,重点攻坚拐卖妇女积案,全力组织开展攻坚突破。要督办大案,公安部将挂牌督办一批久侦未破、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要缉捕逃犯,集中发布通缉令,全力开展缉捕,会同最高检、最高法联合发布通告敦促拐卖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要组织刑事技术专家开展比对会战,集中查找解救一批被拐妇女儿童。要充分发挥反拐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被拐妇女儿童的康复安置、关爱帮扶、隐私保护,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公安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国务院反拐部际联席会议牵头部门作用,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拐卖犯罪,深入推进反拐工作,有效遏制拐卖妇女儿童犯罪。2021年,全国拐卖妇女儿童案件与2013年相比,降幅达到88.3%,其中群众高度关注的盗抢儿童案件目前年立案不到20起。拐卖犯罪的高峰期集中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受多重因素影响,当前滋生拐卖犯罪的土壤尚未完全铲除,还有一批积案没有侦破,拐卖犯罪形势仍然不容乐观,预防、发现、打击、解救、安置等工作机制尚不完善,打击治理工作还任重道远。公安部已牵头成立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打出声威、打出实效,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当前,2022全国“两会”即将开启,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将于2022年3月5日召开。近日,已有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表示,将提交关于加大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力度的议案或建议。

3月2日,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张宝艳告诉《财经》记者,随着公安部门打拐力度的加大,目前拐卖妇女儿童的新发案件很少,“宝贝回家”寻子网处理的也基本都是一些陈年积案。

张宝艳表示,在今年的全国“两会”,她将提交关于加大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力度的建议。张宝艳建议,加重对买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子的量刑标准;各地对辖区内来历不明的妇女儿童进行彻查,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持续进行,特别是对私自收留的精神病女性及聋哑女性,排查后把信息公开,帮助他们寻找亲人。

拐卖人口为何屡打不绝?

拐卖妇女儿童一直是中国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之一。从上世纪70年代初以来,一些地区出现农村妇女大量外流的现象,拐卖妇女的犯罪随之猖獗。上世纪80年代期间,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曾多次发布关于坚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通知。   

根据198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等发布的《关于坚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通知》,1983年以来,经过严厉打击,依法惩处了一批拐卖人口的犯罪分子,使拐卖人口的犯罪活动有所收敛。但从1985年下半年以来,部分地区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又有增多趋势。

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中国在刑法中明确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纳入刑法的处罚范围。同时,自1991年起,全国范围内多次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2008年起,为有效预防、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积极救助、妥善安置被解救妇女儿童,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开始实施,提出建立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   

2016年12月21日,最高法院公布《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时,最高法院刑一庭负责人曾公开表示,近年来,随着依法严惩及综合治理措施的逐步落实,此类犯罪高发态势逐渐得以遏制。       

当前,国内外拐卖人口犯罪形势依然严峻。2021年4月9日,国务院印发《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提出坚持和完善集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于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反拐工作法治化、协同化、科技化、社会化水平,形成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反拐工作格局。    

针对买方市场,这份行动计划明确,加大拐卖人口犯罪“买方市场”整治力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买方市场”分析研判,在收买人口犯罪活动高发地区开展综合治理和专项行动,依法惩处买方犯罪人,从源头上减少拐卖人口犯罪的发生。同时,完善法律适用制度,加大对收买被拐卖受害人行为、网络拐卖人口犯罪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