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公布年底最后一批行政处罚信息,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付通”)因11项违法行为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约97万元,并罚款约518万元,合计罚没约614万元。
腾付通涉及的11项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分别是: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3.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4.允许外包服务机构以特约商户名义入网并接收其发送的银行卡交易信息;
5.未按真实交易场景、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保存交易信息,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
6.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
7.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特约商户提供“T+0”结算服务;
8.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客户实名制管理制度;
9.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特约商户检查制度;
10.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支付账户限额管理制度;
11.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事项。
此次年底突收罚单,除了公司面临巨额罚款,时任腾付通内控合规部负责人刘京霖也被涉及。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刘京霖对腾付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18万元。
腾付通成立于2009年9月16日,注册资本1亿元,是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178.SZ)旗下的全资子公司。腾邦国际是腾邦集团旗下的旅游业务板块企业,业务涵盖出境旅游、机票分销、旅游金融服务三大业务板块。
公开资料显示,腾付通利用集团资源,搭建了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为商旅、网上零售、网游、彩票、基金保险等行业提供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支付功能。2011年12月,腾付通获得“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第三方支付牌照。2016年12月22日,腾付通成功续牌,支付业务许可证将在2021年12月21日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