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互联网法院建设,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机制,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推动互联网法治发展、促进网络空间法治治理作出积极贡献。”10月31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召开成立一周年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
一年多以前,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面对汹涌而来的互联网时代大潮,中国的司法体制勇敢迈出了积极探索的第一步。一年多以后,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相继成立,并且迅速投入审判工作。中国司法体制走向互联网时代的步伐,逐渐加速。这一方面体现了司法体制的顶层设计者面向未来的高瞻远瞩,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回应现实生活提出的迫切需求。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信息技术的快速迭代,都在深刻改变中国社会生活的面貌,甚至重塑需要法院去处理的各类纠纷的形态。
如何借助于互联网的技术和思维,使得司法体制有效回应现实需求,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互联网法院被称为“中国司法史上的里程碑”,各界对此寄予厚望。互联网法院“面世”一年多时间以来,在很多方面创造了多个“第一”,那么究竟可以期待互联网法院在哪些方面解放思维、大胆创新,探索出有益的、值得全面推广的经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