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0日,四川检察机关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全国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媒体记者等近20人,到位于简阳某镇的资阳市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办案点参观。据媒体报道,该监视居住点建设标准达到了最高检察院规定的“具备正常生活休息条件、便于监视管理、能够保证办案安全”三个要求。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作为《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类强制措施,自1979年《刑事诉讼法》制定之时就存在争议,且适用过程中问题频发。
2015年8月,最高检察院出台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其中包括“严禁违法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