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专稿|银行业布局“一带一路”

财经记者 张威 | 文  

2015年09月28日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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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正在稳步向前推进。

银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末,共有11家中资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23个国家设立了55家一级分支机构(其中,子行15家,分行31家,代表处8家,合资银行1家)。

9月28日,银监会国际部主任范文仲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机构类型看,五大行是中资银行“走出去”的主力军,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机构布局初具规模。从地域分布看,中资银行在东南亚和西亚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相对集中,在中亚、独联体地区布局还有很大空间。

范文仲介绍,在支持“一带一路”资金统计方面有不同的层次,一个比较具体是对“一带一路”项目现有融资余额,第二方面是在“一带一路”相应国家一个授信的额度,第三个层次是在“一带一路”项目储备方面的总投资额,可以说,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确定,对现有的融资额还是在快速增长,商业银行也加强了对“一带一路”授信支持,所以,我们有很多重大项目刚刚起步,但是授信额度规模还是相对比较大的。

国家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局业务综合部副主任卞士远在发布会上表示,自从2013年提出“一带一路”,国开行就做了大量的工作,不但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在资源上也向“一带一路”倾斜,因国开行拥有全牌照功能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优势,截至目前,国开行在一带一路沿线48个国家开展400多个项目,贷款余额900多亿美元。“不过我们也面临一定困难,我们在外的分支机构比较少,下一步要加大机构设置的力度。”

工商银行专项融资部专家茅江齐介绍,截至到今年六月底,工行“一带一路”的项目115个,承贷金额达到了199亿美元。同时,工行还在一带一路上储备的项目达到了139个,总投资金额2092亿美元。这些项目涉及到电力、交通、矿产、电信、器械、园区建设等重点项目。

在跨境银行业监管合作上,截至2015年6月末,银监会已与27个“一带一路”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签署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MOU)或合作换文。具体包括:蒙古俄罗斯中亚7国中的5个国家、东南亚11国中的7个国家、南亚8国中的2个国家、中东欧16国的4个国家、独联体其它6国中的2个国家以及西亚北非16国中的7个国家。

范文仲表示,与“一带一路”国家监管机构签订MOU有几方面的作用。第一,有利地推动机构互设;第二,通过双方MOU签订,能够有效防范未来可能性风险,在MOU基础上会约定在什么情况下进行信息交流,以及任命高管都会知会对方并征求对方意见,以及处罚对方金融机构都会进行事前沟通,这样双方能够更好了解金融机构在对方的情况,有利于风险防范;第三,这样的监管机制在未来有利于危机的化解,一旦有重大金融机构金融事件或者重大金融项目出现经营风险,双方监管机构能够很好沟通。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背景下,银行相关业务的盈利性一直被市场广为关注。《财经》记者在发布会了解到,目前国开行与工行均获得了不错的盈利水平。

卞士远向《财经》记者表示,国开行现在是市场化运作,有一个盈亏平衡的测算,在业务上要遵循:第一保证财务需求,第二保证监管要求。“一带一路”虽然政府主导的发展战略,不过国开行在项目操作上都是按照市场化操作,现在我们没有政府补贴,所做的项目都是商业化运作。“有个别项目可能出现亏损,不过采取综合收益的方式,整体还不错。”

茅江齐也表示,工商银行也是完全是市场化运作,盈利水平也不错,综合收益也是很高的,风险控制和开展“一带一路”还是遵循商业可持续。

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也进一步扩大。截至2015年6月末,64个“一带一路”国家中,共有21个国家的55家商业银行在华设立了7家子行、17家分行以及41家代表处。其中,东南亚国家的银行在华业务活动较为活跃。

银监会表示,下一步,银监会将加快推动与沿线尚未正式建立监管合作机制的国家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建立有效的双边监管合作机制,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完善跨境风险应对和危机处置制度安排。同时加强日常跨境监管沟通协调,协助解决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沿线国家开展业务中遇到的政策障碍,并适时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监管当局和金融机构的交流和培训,以进一步增加相互了解和互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