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独家|贵州被欠国家赔偿金当事人领到款项

《财经》记者 张剑 | 文  

2015年07月02日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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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未向他说明拖延国家赔偿金半年的原因。李义表示,虽然错案已被纠正,但他的公职仍然没有恢复。下一步他将要求黔西县恢复他的公职。

【《财经》记者 张剑/文】6月30日,《财经》杂志独家报道了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男子李义错案平反后被拖欠国家赔偿金一事。

李义对《财经》记者表示,他于报道后第二天接到毕节中院通知,于7月2日上午前往毕节中院。当天下午,他便领到16.6万元的国家赔偿。

法院未向他说明拖延国家赔偿金半年的原因。《财经》杂志报道刊发后,有媒体亦进行了采访,毕节中院一名负责人受访时表示,出现拖欠的情况,有特殊问题和原因,但未具体解释。

李义表示,由于之前的错案,他被开除公职。虽然错案已被纠正,但他的公职仍然没有恢复。下一步他将要求黔西县恢复他的公职。

57岁的李义曾任黔西县私房改造办公室副主任兼会计,1998年7月,因涉嫌贪污罪被捕,但李义一直否认指控。他最终被认定贪污罪成立而获刑2年,李义在狱中提出申诉。刑满释放后,李义又申诉12年,毕节中院在2012年纠正这起错案,改判李义无罪。李义在2014年10月从贵州省高院领到生效的国家赔偿决定书,该决定书裁定赔偿李义16.6万余元。李义在2015年1月提出支付申请,但这笔赔偿却被拖欠了近半年。

拖欠国家赔偿的案件十分罕见,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曾发生过一起类似事件。媒体报道后,娄星区法院在报道当日即向错案当事人支付了46万元的国家赔偿。此外,《财经》记者了解到,安徽蚌埠前官员于英生错案被纠正后,除了支付国家赔偿外,当地也恢复了于英生的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