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专稿|上海自贸区将试点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

《财经》记者 由曦 | 文  

2015年06月27日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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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上海自贸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二是宏观审慎管理,三是跨国公司资金的集中运营。

2015年6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方上浦在上海陆家嘴论坛上表示,未来上海自贸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二是宏观审慎管理,三是跨国公司资金的集中运营。

方上浦透露,国家将在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他说,参照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外管局正在研究落实国务院对自贸区改革创新政策当中涉及到外汇管理方面的要求,特别是试点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就是允许符合条件的自贸区内企业在一定的限额内自主开展跨境投融资活动。

过去资本项目管理都是按照条线,比如区分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外债来管,主管机关会根据每一项政策风险不同来设定管理的宽严。采取限额可兑换则为外汇管理探索了一种新的路径:在给定的限额范围内,不再区分限额内资金的用途,可以做直接投资、也可以做证券投资。这是借鉴了其他国家成型经验的开放模式。如果政策能够推出来,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程度会大大提高。

方上浦指出,自贸区的外汇体制管理改革还体现在宏观审慎管理方面。目前自贸区的企业已经通过分帐核算单元,实施了外在宏观审慎的管理,在分帐核算单元内的企业金融外债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比如说净资产或者资本金的比例,自主的进入境外的资金,同时可以选择相应的结汇。未来将统一中外资企业资本管理的政策,试点企业都可以在宏观审慎管理的框架下根据比例自律原则借用外债,通过境内外的资金进行融资,同时也降低境内企业的融资筹资的成本。

方上浦还表示,上海自贸区将进一步改进跨国公司资金池的运营管理,促进贸易、投资更加便利。比如说进一步扩大了参与度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跨国公司企业的范围。过去可能是找一些高大上的企业,跨境资金比较频繁的企业,今后只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也可以。简化外汇收支,同时简化外汇收支的银行办理程序,研究允许跨国公司成员实施比例的自律管理。丰富资金运营渠道和方式,充分发挥企业两种市场、两种资源,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和机制,为下一步整体的改革进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