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监管病症

2015年第5期 2月9日出版  

本文4751字,约7分钟

防止监狱监管事故发生,需严格执法和加强驻监所检察官及社会监督,建立巡视巡查制度,督促监所在规范执行、人权保障等方面落实规定

2014年3月的最后一天晚上,25岁的服刑人员张连文在服刑的辽宁省营口监狱禁闭室内死亡。此时,距离他一年刑期出狱还有四个月。同年底,营口市站前区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营口监狱七监区干警温学军和杂役犯袁生平有期徒刑15年。目前,该案二审已立案。

同在东北,2015年1月,媒体曝出了另一起监狱丑闻:正在黑龙江讷河监狱服刑的王东,在高墙内利用手机微信等聊天工具涉嫌诈骗三名女网友,骗取其中两人钱财11万余元,并用裸照威胁多名女性。1月27日,黑龙江省司法厅发布消息称,因上述案件,包括讷河监狱监狱长、政委在内的14人受到处分,其中4人被立案侦查,涉嫌罪名分别是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

近年来,监狱各种非正常事故屡见报端。接受《财经》杂志记者采访的监狱干警称,虽然监狱的各项法律法规细致、全面,但落实到执行层面会有执法不严、凭个人自觉的现象,“这样造成的后果就是不仅手机,甚至连危险性物品亦有机会带进监区。”

216.73.217.52

您看的此篇文章是收费文章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