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云腾:凡事要按照司法规律来解决

2014年09月12日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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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谈“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没有改变;关于案件考核包括31 项指标的质量评估体系尚在不断完善;司法公开应当如何进一步推进

生于1955年的胡云腾是标准的“学者型官员”。在进入最高法院工作之前,他先后就读于安徽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1994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后一直在科研院所工作,先后担任安徽大学法律系讲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所长助理、副所长等职。2002年,胡云腾调入最高法院研究室工作,现为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

作为最高法院的调查研究机构,研究室承担的职能非常广泛,包括司法解释的立项、规划和审查,综合性司法解释如刑诉法解释的起草工作,还包括司法统计工作、少年法庭指导工作、全国法院的涉港澳台司法实务工作、指导性案例的编选与发布等,是最高法院的主要政策研究机构和综合审判业务部门。

到最高法院工作以来,胡云腾领衔或者参与了近年来众多重要司法政策的研究工作,如大调解制度、司法公开制度、案例指导制度等,对于这些制度出台的前因后果,他如数家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