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2年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来,北京市逐步建立了分层次、广覆盖、满足不同层次住房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以实现“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住房供应。
至今,北京市先后出台了有关住房保障的规范性文件200余个,设立的保障房“名目众多,花样百出”。
例如,对没有支付能力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发放廉租租赁补贴或提供廉租实物住房;对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经济适用房;通过限价商品房住房制度,满足城市中等收入家庭自主性住房需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满足本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地来京工作人员的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