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不能政府包揽

2014年05月30日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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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社保体系由地方和部门利益主导,无法在各主体之间形成“风险共担”结构,使得“医保商办”困难重重

北京市大病医保方案在发改委等部委文件出台一年半之后,方显真容。

与此前六部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的“专业运作”和“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有别,北京的大病医保方案延续了由人社和卫生部门下设机构经办的做法。并且从筹资、经办到最终的财政风险都由政府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