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初创企业”是指为销售产品、寻找投资者、追求利润而创办的新企业。“非营利机构”则是完全不同的企业——它通过捐赠者的慷慨解囊获得资金,免费提供产品服务,与传统企业甚少相似之处。然而,近几十年,二者之间的界限日渐模糊。许多非营利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与最优秀的营利性公司竞争。与此同时,一些营利性初创企业经常获得“影响力投资人”的支持,这类投资人不只关心财务回报,这类公司所做的善事也可以比肩传统慈善机构。因此,今天,如果有一位具备社会意识的企业家创办企业,这家企业最终会走向营利或者非营利性质,不再那么清晰了。
尽管界限正在消失,但所有使命驱动的初创企业最终都会面临一个棘手选择:到底该采用哪种法律架构。而这个关键抉择点通常在创始人做好准备之前就已到来。当然,也存在中间选项——所谓的混合型组织会使用复杂的法律架构(比如,涉及一家母公司和一家子公司)来让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实体相结合。不过,根据我们的经验,最好的初创企业会在早期做出明确选择。这是在高度不确定的情况下做出的艰难决定,而且很难逆转。尽管巴塔哥尼亚公司(Patagonia)令人瞩目地将所有权转移到了非营利性信托机构,但是,一旦社会企业的战略具体化、文化成型,开始规模化,它就很难再改变法律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