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是董事会的热门话题,但作为一个研究领域,它的历史并不长。公司治理理论可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阿道夫·伯利(Adolf Berle)和加德纳·米恩斯(Gardiner Means)的开山之作,但这一学科直到20世纪70年代才真正成型。如今,监管体系混乱,政府和企业决策频现失误,评价标准缺失,导致高效公司治理难以实现。这类讨论的本质也无益于解决问题:各类极端表达、维权股东和公司管理者之间似乎不可调和的矛盾、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以及各方立场的僵化,使冷静理性的思考无处容身。结果是,现行体制有违人们的良好初衷,挑战公共底线和监管法规的行为时有发生。
仅举几个例子:
·2010年,对冲基金巨头史蒂夫·罗斯(Steve Roth)和比尔·阿克曼(Bill Ackman)在二级市场突袭百货公司J.C. Penney,在披露时点前买入其27%股份。J.C. Penney CEO麦克·乌尔曼(Mike Ullman)毫不知情,直到罗斯打来电话。